11月16日一早,济南中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孙某某控制,依法宣布对虚假报告财产、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孙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我有心脏病,不符合拘留条件。”被执行人孙某某称。经过医院医生的详细检查,认定被执行人孙某某具备拘留条件,孙某某最终还是被带上了警车。

  被执行人孙某某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济南中院依法审理,判决孙某某与济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原告返还借款29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某并未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是向法院隐瞒名下有两套房产的事实,并故意躲藏,逃避执行。

  为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济南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利用周末时间容易找到被执行人的有利时机,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星期六一大早,济南中院执行干警就将被执行人孙某某控制,依法宣布对虚假报告财产、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孙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孙某某被送到拘留所后,声称自己身患疾病,却拒不配合体检,执行干警又带孙某某到医院进行复检。经医院检查,其符合拘留条件。经过五个多小时紧张的工作,孙某某被拘留所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