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高新区法院对周某东、周某、赵某彬等8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赌博、非法拘禁一案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5名被告人被分别并处二万五千元至四千元不等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周某东、周某、赵某彬等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周某东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东、周某、赵某彬等7人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周某东、周某、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周某东、周某等4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周某东、周某等5人以殴打、侮辱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遂根据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经合议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