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聊城高速交警支队茌平大队民警依托执法服务站维护交通秩序时,依法查处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9时许,高速支队茌平大队民警依托茌平西执法服务站维护交通秩序时,缉查布控系统预警小型汽车鲁p**9**车主驾驶证异常,执勤民警核查时发现该车并非车主本人驾驶,但在核查过程中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精气味,民警随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批评教育后依据相关法律给予驾驶员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当天下午,茌平大队民警在维护交通秩序时再次查处酒驾1起。

  聊城高速交警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形成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浓厚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