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一名年仅15岁的初中生柳某某驾驶汽车,带着三名同学驶上高速公路,在高密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时被民警查获。经查,柳某某驾驶的车辆系他人所有,车主将汽车送往汽修厂保养时,柳某某趁机开走。

  10月19日上午9时许,山东高速交警高密大队民警在高密收费站下行出口定点执勤时,发现一辆鲁G开头的小轿车内驾乘人员无端嬉笑,反应异常。民警走近该车时,发现驾驶员位置上的男子面容稚嫩,表现慌张,有低头将面部埋在方向盘上的举动。车内人员一系列的反常举动引起民警警觉。经过身份核查,民警查询到驾驶员柳某某系一名15岁初中生,且车内所载其余三人均为初中生。经询问,民警得知,柳某某于18日晚将该车从朋友闫某的汽修厂开出,于19日早晨搭载其他三名初中生通过下路到达潍坊,随后从潍坊站驶入青银高速公路,向青岛方向行驶,在高密收费站驶离高速时被民警查获。而经民警多方联系后,又得知该车由车主薛某某的儿子开至汽修厂维修保养,二人对有未成年人偷开其车辆的事情均不知情。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民警先将车辆扣留,并通知车主薛某某、汽修厂有关人员闫某及未成年人的家长立即前来处理相关事宜。鉴于此事未造成严重后果,经民警调解,多方达成和解。了解事情来龙去脉的车主薛某某表示对此事不予追究,民警随即出具放车单将车辆返还给车主,同时对柳某某等未成年人进行了批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