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由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济宁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西周贪污、受贿一案在汶上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臧卫华出庭支持公诉,汶上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灿担任审判长。

  被告人张西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案发地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作为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臧卫华全程负责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在认真全面审查案件卷宗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对该案的关键事实证据逐一进行核实,提出补强证据意见,精心修改了起诉书,制作了公诉意见书。

  庭审过程中,臧卫华就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法律适用等发表了公诉意见,从法律层面阐明了被告人所犯罪行及应负的刑事责任,从社会责任层面深刻剖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警示意义,使旁听人员深受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岩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