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5日讯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呈现多发态势,个别极端欺凌事件时常成为公众热议话题。校园欺凌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治理难题,严重破坏了校园安全,同时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据统计,我国中小学中,大约五分之一的儿童、青少年正在或者曾经遭受过校园欺凌。

  10月13日-14日,校园欺凌预防与干预国际学术会议在山东师范大学举行,这是国内首个关于校园欺凌专题的高规格学术会议。山东师范大学张文新教授和芬兰图尔库大学克瑞斯汀娜·萨尔米瓦利(Christina Salmivalli)教授担任大会主席。会议的主办方为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专业委员会和山东心理学会,承办方为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和校园欺凌研究中心。校园欺凌研究的国际顶尖专家英国伦敦大学彼得·史密斯(Peter Smith)教授、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多萝西·埃斯普莱奇(Dorothy Espelage)教授、日本大阪教育大学户田有一(Yuichi Toda)教授,以及近330余名来自六个国家的知名专家学者和教育工作者进行了与会交流。

  会上,张文新教授及其研究团队分享了长达20年来的系统研究结果。大量研究表明,校园欺凌不同于一般性攻击行为,也不同于校园暴力或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因为校园欺凌是力量优势一方对弱势一方实施的伤害行为,且受害者无力有效保护自己,所以持续遭受欺凌的孩子容易学业成绩下降、友谊关系恶化、罹患身心疾病乃至出现自杀行为。

  校园欺凌是儿童青少年“社会化过程”中的一种不良社会化结果,表现为卷入欺凌事件的欺凌者未能成功地习得社会可接受的同伴互动方式,也未能学会如何合理应对冲突以及获取利益。这些社会化不良的个体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展现出更为多样化和严重的不良行为,如酗酒、过早性行为以及抢劫等犯罪行为。据统计,60%的欺凌者在24岁前至少有过一次犯罪经历,35%-40%的欺凌者在24岁之前有过3次或3次以上犯罪经历。

  心理学院陈光辉博士在接受采访时,呼吁学校和家庭要正视校园欺凌现象,敢于对欺凌说不。一方面,校园欺凌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严重极端的事件毕竟是少数,占比在1%-4%左右。日常校园中发生的欺凌事件通常不会一次就给孩子造成严重的伤害。另一方面,校园欺凌也没有想象的可以忽略不计,持续遭受欺凌,包括被起难听的外号,都会伤害到孩子幼小的心灵,并可能会影响人的一生。

  身为学校教育工作者,在学校课堂学习、课下活动、日常管理中应该营造零容忍欺凌的氛围,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感受到实施欺凌是错误的,遭受欺凌时要勇敢寻求帮助等。身为学生家长,应该及时关注孩子的情绪状态和意外状况,例如,放学后悲伤的情绪或者主动给父母讲到的同学冲突事件等。

  在防治欺凌的具体实践中,政府机构也应该积极倡导和参与其中。继教育部2016年以来联合多部委发文应对校园欺凌的多个指导文件之后,山东省教育厅从去年开始,牵头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校园欺凌的实施方案。前不久,山东省检察院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的法律监督。对此,山东省人大代表毛小园呼吁,相关的立法应该尽快提上议事日程,让法律对校园安全发挥根本性的保障作用。

  预防校园欺凌,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会上,来自芬兰反校园欺凌KiVa项目、美国专注同情心训练的bullydown手机App,英国的回溯性和解谈判等先进做法中都能够看到非政府组织、科技公司、慈善机构等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对校园欺凌说不,就是对弱肉强食的攻击性人际互动规则说不。中小学校园是未成年步入成年社会的练习场,更是未来更高素质公民的孕育场。为了努力达成彼此尊重、相互友善、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文明社会,全社会需要建立起拒绝校园欺凌的整体防治体系。对校园欺凌说不,积极主动开展预防与干预校园欺凌工作,早日让每个孩子感受到安全和和谐的校园。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洪波 通讯员 陈光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