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2019年青岛市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保持不变,为每人1700元,将随10月养老金一并发放。

  据了解,自去年将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的发放时间由12月份调整为10月份以后,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时间与青岛市集中供暖缴费时间实现了有效衔接,保障了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用需求,为全市9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带来了较大便利。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