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山东这两家企业被工信部点名处罚

  齐鲁网10月8日讯 10月8日,记者从工信部官方网站获悉,近日工信部对11家机动车生产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这11家被处罚企业中,包括山东鸿运达专用车有限公司和山东巴士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2018年8-12月,工信部开展了2018年度车辆生产一致性专项检查。期间发现山东鸿运达专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ZZK9403CCY型仓栅式运输半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1567-201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要求,山东巴士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HB4000DZK型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性能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除了山东鸿运达专用车有限公司和山东巴士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其他9家被工信部处罚的企业分别为:长春扶桑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河南豪骏专用车车辆有限公司、河南皇马车辆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大志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河南丰收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梁山长虹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

  对这11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工信部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违规产品,并撤销产品《公告》;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闪电新闻记者 贺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