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9点,济南历下交警大队在酒驾查处过程中,一辆声音刺耳的二轮摩托车呼啸而来。发现这辆“炸街”的摩托车之后,民警随即对其拦下进行酒驾检测。

  “你摩托车这么响,改装了吧?”面对民警的询问,驾车的小伙子当即斩钉截铁:“不是,这是川崎350,原厂的,没有改装。”接下来,民警要求这名小伙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小伙子坚定的说自己有驾驶证,并开始在背包里左右翻找。找来找去,没有找到驾驶证,他便说道“没带驾驶证,说身份证号可以吗?”后来他报出了一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显示,小伙子是淄博人,出生于1998年。不过,通过指挥中心身份证号码查询得知,该驾驶人并没有考取任何机动车驾驶证。

  “啊?没有驾驶证吗?我该有啊!我在淄博跟我一起去的……”这名特别能演的小伙子继续忽悠交警,说这是从朋友处借来的摩托车。通过对比车管系统的车辆登记照片民警确认,这辆摩托车并非川崎品牌,而是创新牌,排气管并非原厂,该车排气管确认已经改装。

  眼见实在演不下去了,小伙子承认车是改装的,自己没有任何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车辆已被暂扣,等待进一步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以2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私自改装车辆技术参数的,罚款500元,并恢复到出厂状态。

  记者了解到,为严厉打击机动车“飙车”以及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9月25日至10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时段、全路段的“平安2019-15号行动”,重点查处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驾驶摩托车或其它机动车进行“飙车”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驾驶非法改、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从事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经营活动等严重违法行为。

  近日,济南交警查处了多起“飙车”违法行为,济南交警也特别提醒:由于“飙车”多发生在夜间,且车辆速度快、噪音大,对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生活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容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请广大群众和相关经营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如发现机动车有“飙车”行为,或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经营行为,以及驾驶非法改、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有条件的采取摄像、拍照等措施留存证据,以便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生活日报首席记者吴永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