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记者贾亮伊巍

  通讯员王紫颖王云博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根据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8月23日起,高新区交警大队与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在辖区内集中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8月23日,在高新区民祥路,交警大队交警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示范演练。

  据悉,高新区机动车乱停放专项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整治路段为:东西向道路:政通路、万杰路、民祥路、兰雁大道、裕民路、南营路、英才路等。南北向道路:西六路高新区段、西五路高新区段、西四路高新区段、泰美路、宝山路、南营路东三巷、天鸿路、华菁园西路、高创西路等。

  整治重点为:妨碍交通的地点停车;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停车的;交叉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在路面宽度不足九米的道路上,并列双向停车。公共汽车站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公交车以外,违法停车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不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地,在单位外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停放车辆。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辖区对应的执法局执法大队、交警中队周二、周四联勤联动违法停车查处长效机制,既要严管违法停车,又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执法措施。对于临时停车当事人到达现场,且未影响交通的,以教育、引导为主;长时间违法停车或违法临时停车的,由城管人员拍照取证后,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再由交警中队进行审核、录入,给予违法驾驶人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据悉,高新区所有施划的停车位都是白色带箭头的。

  在继续严查严管的同时,鼓励单位停车场对社会开放和《淄博高新区停车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重点对道路沿线相关单位停车场情况进行排查,明确责任,提请相关部门对不执行建设停车场(库)相关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督办,组织到先进城市调研立体停车位设置情况,结合现有公共配套停车场,科学配置停车泊位的比例,减缓停车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