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6日早上出走,到8月21日夜间被找到,16岁女孩佳佳(化名)究竟遭遇了什么,也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可以确认的是,她并未受到侵害,也未曾遭遇虐待。

  搜寻行动从8月17日开始,佳佳的舅舅柴先生双脚磨得都是血泡,三个派出所的警力参与了搜寻行动,其间威海市公安局还发出了全市协查的通报。但最终的结局,更像是佳佳自导自演的一场恶作剧,原来在出走两天后她就回到了住处,只是藏匿起来不愿见舅舅,她的弟弟宁宁(化名)显然对这一切知情。

  离家前也曾出走多次

  8月17日上午,住在威海环翠区温泉镇邹家庄村的柴先生来到温泉派出所报警,称他的外甥女佳佳离家出走了。

  柴先生的老家在安徽涡阳。多年前,佳佳和宁宁的父亲失踪,母亲受了刺激而变得精神失常,无奈之下,佳佳和宁宁只能远赴威海,寄养在舅舅家里。而柴先生夫妇有4个孩子,再加上佳佳和宁宁,一家人的生活状况可想而知,主要经济收入依靠老柴开网店卖货。

  柴先生在邹家庄村委后面的楼上租了一个房间,作为他开网店的办公场所,也作为储存货物的仓库,佳佳和宁宁在家里吃饭,晚上就住在这里。房间有张双人床,还有两台电脑。

  8月15日晚上,因为佳佳打开电脑玩,被柴先生责骂了几句。次日早上,宁宁告诉柴先生,佳佳离家出走了。柴先生寻找多时未果后,才到温泉派出所报警求助。

  其实,这之前佳佳已经离家出走过多次,最近的一次是在7月份,柴先生找了两天,才在街头把佳佳找到。从那之后,老柴没收了佳佳的手机,并断了她的零花钱。

  这一次,佳佳身上没有手机,也没有钱,宁宁说她只带走了一包饼干,那她能去哪里?

  刻意避开监控

  民警调取了监控录像,确认佳佳是16日上午8点左右离开邹家庄,并于9点23分在两公里外的雅家庄公交站点上了101路公交车,之后又转乘公交车,并最终于11点30分许在青岛南路的海大医院公交站点下了车。

  综合考虑佳佳的步行速度、可能去的地方等因素,温泉派出所抽调了多名警力在海大医院周边展开搜寻,同时安排一组民警到凤林派出所去调阅各处的监控录像,希望能尽快找到佳佳的踪影。

  民警一度认为,沿着监控线索不难找到孩子。但他们很快就失望了,佳佳在街头溜达了没多久就消失在了监控探头的盲区中。

  此时,民警也发现了佳佳的异常举动——刻意躲避监控探头。“她离开邹家庄时,没有直接坐公交车,躲着监控探头走了很远。在海大医院附近也是,见到监控探头就往监控盲区里走。”温泉派出所民警王晨飞说,搜寻工作也因此迟迟不能推进。温泉派出所将情况上报,由威海市公安局向全市发出了协查通报。

  突然出现的字条

  多名警力搜索了五天依旧毫无进展。

  21日晚间,王晨飞来到佳佳的住处,希望能从宁宁口中打听到更多的线索。王晨飞万万没想到,他的这次突然夜访出现转机。

  此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在房间门口,王晨飞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回来后找我”。佳佳写的?她回来过?王晨飞敲开房门后,让宁宁找了本佳佳的作业本,进行字迹比对。没错,这是佳佳写的!双人床上,平铺着一件白色的T恤,而这件衣服也正是佳佳出走时穿的!

  佳佳肯定回来过!面对王晨飞的询问,柴先生显然不知情,他记得当晚六点多锁门时佳佳肯定不在家,而宁宁却有些迟疑,但也说“我不知道”。

  王晨飞赶紧给副所长伍海洪打电话。那一头,伍海洪还正带着几名辅警在西苑街道的小巷里挨家挨户找佳佳。

  “我在电话里说,‘伍所,咱们把人都调回来,在邹家庄里找。’没想到,宁宁听了我的话,突然喊了一声‘姐姐回来了’。”王晨飞一扭头,发现佳佳就站在楼道口那里。一时间,王晨飞又怒又喜。“有种被孩子捉弄了的感觉。我们这么多人白天黑夜地找了五天,却想不到她早已经回家了。”

  藏进女厕所多日

  在温泉派出所,佳佳讲述的也不多,她时常长时间地低头不语。

  16岁的佳佳对世事有了自己的看法,她已经懂得很多,但也有更多的不懂。她知道舅舅的艰辛,但也有寄人篱下的感觉。因为舅舅的几句训斥,佳佳产生了“找份工作,独立生活”的想法,她也因此数次出走。这一次,同样是因为舅舅责骂她贪玩,她再次负气出走。

  佳佳数次出走的经验就是,避开监控探头,舅舅和警察就找不到自己。离家时,佳佳身上只有10元钱和一包饼干。在铁路小区,佳佳藏了两天,累了困了就躲在一个楼道内睡觉,10元钱被她用来买水和面包,她硬撑了两天。

  18日一大早,又饿又困的佳佳熬不下去了,她坐公交车回了邹家庄,就藏在住处后面的女厕所内。舅舅不在的时候,有房间钥匙的她就回去休息、吃点东西。有时,当她躲在厕所里时,宁宁会给她送点吃的。

  民警说,佳佳在这个厕所里藏了四天。

  其实,佳佳和宁宁都知道,警察们和舅舅一家人这几天都在外找她,但他们不知道这次的出走如何收场。“或许,门口的那张字条就是两个孩子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劳累多日的伍海洪和王晨飞都这么认为,“我们不想责怪孩子,但她的这次出走确实像场恶作剧。”

  不需要等24小时儿童失踪立即报警

  很多年前,在一些基层公安机构确实有过“人口失踪24小时才立案”的“常规”。这一“常规”经常出现在影视剧的桥段中,口口相传后广为人知。

  2010年,由公安部牵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关于立案的规定:“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所以,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应立即报警,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处理警情并帮助查找,不需要等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