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中院发布2018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18年济南全市法院新收行政案件5223件、审结5163件,结收比为98.85%。

  济南法院除受理以本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外,还受理以省政府及相关省级部门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因此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数量一直处在全省前列,案件类型也多种多样。除土地房屋征收、工伤认定、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传统类型的案件外,行政协议、公益诉讼、一并解决民事争议、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等新类型案件也逐渐增多。

  在一审案件中,诉求较为集中的是政府信息公开及履行职责案件。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以及相关的行政复议类案件380件,受理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450件。此外,公司登记类案件增长迅速,涉及人员数量多、分布广。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公司登记类行政案件150余件,同比增长200%。

  从诉讼主体来看,济南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群体性诉讼以及一人多次诉讼的情形有所增加。比较典型的是在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被征迁人往往以地域为限,集体协商诉讼方式和内容,集体诉讼或者个人分别提起同类型的诉讼以及个人提起多起不同类型的诉讼。有的征收类案件中原告达到数百人,有的一人提起十几起甚至几十起诉讼案件。

  2018年,全市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432件,主要集中于区县级政府(含)以下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上升1.25%。

  行政败诉案件中,涉及的管理领域集中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领域。从案件类型划分,行政强制类案件169件、行政决定类案件68件、政府信息公开(含行政复议)类案件32件、行政处罚类案件22件、工商行政登记类案件18件。

  败诉案件的裁判方式以确认违法和撤销居多。败诉案件中,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203件(含采取补救措施5件);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的88件;撤销被诉行政行为,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50件;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71件;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的14件;变更被诉行政行为的6件。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程序违法成为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2018年,行政行为因程序轻微违法以及存在瑕疵等不规范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案件,占全部败诉案件总数的47%,说明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更加严格,对行政相对人的保护更加有力。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崔岩 通讯员 袁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