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报两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在枣庄“3·20”致人重伤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例中,驾驶员宋某某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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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2018年03月20日08时40分许,持有枣庄驾驶证的宋某某驾驶鲁RZ3***轻型普通货车沿省道338线由东向西行驶至省道338线78km+655m(张营镇路口西泰通汽修门口)开车门时,与同向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张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宋某某逃逸。经鉴定:张某某伤情构成重伤。经认定,宋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疏忽大意、未保持道路行驶安全距离、操作不当、交通肇事后逃逸,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