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化名)与骏翔养老签订的协议书和市场监管所出具的调解书。王静(化名)与骏翔养老签订的协议书和市场监管所出具的调解书。

  齐鲁晚报讯(记者 戚云雷 实习生 姜珊)去年5月,市民王静(化名)来到山东骏翔颐养山东大学居家养老服务站做销售,其间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花10万元购买了两张“居无忧”会员卡。工作人员称这张卡不但能享受居家养老、外出旅游等服务,每年还能按10%利率拿到“分红”。半年后,急需用钱的王静想退卡把钱取出,骏翔养老却要扣掉她的提成,这让她很不满。

  会员卡没推销出去

  自己先买了两张

  王静今年58岁,家住黄台南路附近某小区,退休后平日闲来无事时喜欢跟着邻居、朋友参加一些投资理财之类的活动。去年4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来到了位于山大南路的山东骏翔养老服务站。

  “这是一家日间照料中心,看了之后觉得挺好,每个月有1200元的底薪,完成任务还有两个点的提成,就留在那儿做推广员了,其实就是销售。”王静说,她的工作主要是带人去店里办理一张名为“居无忧”的会员卡,只要她拉人到店里办卡或买东西,就算完成任务能拿提成。

  王静说,刚开始她往店里带去不少人,但这些人都没有办卡或消费,由于公司规定推广员连续三个月完不成销售任务就要被辞退,她有点着急。这时,公司的工作人员推荐她办一张“居无忧”卡,这样再向别人推销时会更有说服力。“意思是我自己都办了,这个卡肯定好。”

  “本来我打算投2万元左右,但是人家说投5万元更好,就按照他们说的办了两张5万元的卡。”王静告诉记者,按照工作人员的介绍,有了这张“居无忧”卡,就可以优先住公司的老年公寓,可以外出旅游,卡里的钱不但能随用随取,还能拿到10%的年利息,“相当于理财”。

  花10万元办了两张“居无忧”会员卡后,王静相当于完成了当月的销售任务,顺利拿到了近2000元提成。

  养老卡变“理财卡”

  每月能领“分红”

  记者看到,《山东骏翔“居无忧”养老服务》协议书规定,甲方(骏翔)应按合同约定赠送相应积分给乙方(办卡人)。按照王静购买的面值5万元会员卡,公司年度赠与最大消费额是4500元,五年的保值期限,保值价值是22500元,会员卡的实际总价值是72500元。

  “购买会员卡未满两年,乙方提前解除合约,甲方应按会员卡的面值返还购卡款,甲方不赠送积分;购买会员卡已满两年,乙方提前解除合约,甲方应按会员卡的面值返还购卡款,同时甲方扣除所赠总积分的百分之三十。”协议就提前解约进行了详细规定。

  王静说,刚开始公司工作人员向她承诺每个月都有分红,但第一个月就没能如期兑现,每个月的底薪也不能按数发放,算上销售提成,工作四个月她只拿到3000多元工资。工资发得少也就罢了,在9月底一次开会时,公司领导称公司开展了新项目需要集资,向她借款10万元。

  记者看到,借条上写着:“今借到王××(王静真实姓名)现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用于发展公司项目。本人承诺用款时间十二个月,支付年利率12%。”王静说,借条上借款人的名字就是骏翔公司的老总。记者注意到,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字和手印,并没有骏翔公司的任何公章。

  急需用钱想退卡

  公司却要扣提成

  2018年11月,因为孩子买房急需用钱,王静想把“居无忧”卡中的10万元取出来,没想到却被骏翔公司告知要扣30%的违约金。“扣30%的违约金就是3万元,当初说好的随用随取,现在不承认了,这不是诈骗吗?!”由于和骏翔公司协商多次未果,王静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王静告诉记者,她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帮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骏翔公司不再扣30%违约金,又改成了扣两个点的提成。“我去劳动部门咨询了,提成是我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拿到的,不应该再扣了,他们这样就违法了。”王静说,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下,骏翔公司答应5月底前把10万元购卡款退给她。

  根据王静提供的消费权益争议调解书,记者看到,双方达成的协议为:由被诉方2019年5月底起诉投诉人,投诉人收到传票后到被投诉方处办理10万元“居无忧”卡退款手续,双方其他无异议。调解机构为历城区山大路市场监管所。

  不过,从5月至今,王静一直未收到骏翔公司的起诉传票,而自己的10万元购卡款也迟迟要不回来。“他们还说要起诉我,那就起诉呗,咱走法定程序。但他们又没有起诉,有人劝我起诉,我哪有那些钱啊。”王静说,她现在也没别的办法了,只想尽快要回自己的10万元购卡款。

  延伸阅读

  骏翔养老回应:想退钱先还提成建议走法律程序

山东骏翔颐养山东大学居家养老服务站。山东骏翔颐养山东大学居家养老服务站。

  7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山大南路的山东骏翔颐养山东大学居家养老服务站。“这些事情都已经反映到总公司那里去了,你们去章丘总公司找一下陆总经理,我们这边没有权力处理这个事情。”一开始,服务站的李经理如此表示。经过交涉,李经理最终接受了采访。

  据李经理介绍,王静确实是他们服务站的员工,但并未签订劳务合同,而她购买的“居无忧”卡是公司推出的特色项目。“这个卡给老人提供各种服务,包括上门居家养老、营养会餐、旅游……其中最大的项目是住老年公寓,里面有个折扣项目叫提前购买服务。现在的床位假设是2300元,有效期是10年,你10年当中去住我们的养老公寓,永远享受现在购买时的2300元。”李经理认为,购买他们公司的养老服务确实是增值保值的,像王静购买的5万元卡,按照合同规定,期满后卡内将有7.25万元,但多出来的不是利息,而是送给老人的养老钱。

  就王静提到办卡时工作人员购卡款“随用随取”的承诺,李经理表示,他们没有说过“随时可以取”这种话,也从未说过扣30%的违约金。之前市场监管所协调,他们已经把钱拿来准备退了,但最终因王静不满提成被扣而作罢。“工资底薪那是你每天上班打卡应该拿的,你的提成是不是要退回来?因为你买卡的钱要拿回去了。”至于10万元的借款,李经理称借条上没有公司的公章,属于公司陆总的私人行为,且是王静自愿借的。

  至于王女士至今未收到退款的问题,李经理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公司领导一直在忙,等忙完就会按照5月底达成的协议找专业的法律人士起诉。“最初的处理决定是可以把钱退给她,但是提成要还回来,现在怎么处理我也不知道,要等总经理那边的意思。”李经理说。

  10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山东骏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陆先生。“她可以起诉我就行啊。”提起王静退卡要钱一事,陆先生显得非常生气,并很快挂断了电话。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戚云雷 实习生 姜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