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7月12日讯(记者 崔岩 马云云) 欠下112万元房租,却依然赖着不肯搬离——见过这样的“租客”吗?济南高新法院就遇到了这样的案件:租赁房屋拒不给付租金,且无视法院生效判决,躲避执行。面对这样的老赖,执行局在责令搬离公告期满后,直接强制开锁入户,清点“租客”留下的大量室内物品,用于清偿房东的损失。

  近日,济南高新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来,2014年以来,某电子公司将某办公用房共计600余平米租赁给某文化公司使用至今,租赁费共计112万余元,某文化公司拒不支付租金也不交还办公室用房。某电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仍未履行义务,原告于2019年3月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高新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某文化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有关传票等法律文书。执行局干警多次跟被执行人某文化公司法人沟通,其承认且认可事实,但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今年5月28日,执行干警在涉案办公场所张贴腾房公告,责令其限期内迁出房屋。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某文化公司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近日,高新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进行强制开锁腾出。进入办公场所后,查看室内有大量家具、办公用品等物件,无法逐一清点。执行局先将门锁进行更换,现场查封房屋内物品且第一时间联系评估公司对室内物品进行清点评估,最终将室内物件进行司法拍卖予以偿还申请执行人。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