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未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济南至晟汽运服务公司再遭处罚

  4日,从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获悉,济南至晟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日前再次遭到行政处罚。其违法事实为:不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处罚内容为:对其进行罚款。处罚机关为山东省蓬莱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但具体罚款额未予披露。

  据悉,济南至晟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庆。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1001万元,成立于2012年,王庆持股60%,马刚持股40%。去年4月,该公司便曾遭遇过行政处罚——其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逾期达3个月以上,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济南市历城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对其罚款3000元。

  事实上,济南至晟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并非籍籍无名。早在2015年底,有报道称,经过前期公开招标,山东省确定了15家2016年省直部门(单位)定点汽车租赁服务企业,包括山东黄金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润华集团山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济南至晟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也位列其中。

  (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