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偷偷开走被扣押的车辆,换来行政拘留10日

  一男子因为占道经营,所驾驶车辆被城管执法队员暂扣。然而,该男子竟然趁人不备,私自将暂扣车辆开走。7月3日,记者获悉,男子因私自转移依法扣押的财物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处罚金200元。

  2019年6月25日19时,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海路街办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北海路与福寿街交叉口以南300米西侧人行道上有一辆银白色小型货车占道经营水果,执法队员对该违法占道经营行为采取证据保存时,该车主张某某拒不配合,态度蛮横。随即,执法队员对当事人张某某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将违法经营车辆暂扣至奎文区北胡社区院内。

  2019年6月26日12时,当事人张某某私自将奎文综合行政执法局北海路街办执法中队依法暂扣的车辆开走。随后,北胡社区工作人员对张某某私自开走车辆的行为报警。经警方调查核实,张某某明知其所属车辆是因违法占道经营被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海街办中队依法扣押到奎文区北胡社区院内的情况下,仍然私自将车开走。

  张某某的行为影响了行政机关正常执法办案活动,私自转移依法扣押的财物的违法行为成立,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