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疗保障局、省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落实民生实事 关爱特殊群体”医保政策。记者从会上获悉,省医保局会同财政、残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保障范围、保障水平、支付方式、定点管理等方面对残疾儿童医疗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医保

  年龄范围扩至17岁

  省医保局副局长仇冰玉介绍,在此之前,我省各地虽然已将治疗必需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各市在保障范围界定、门诊待遇保障水平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异,最佳抢救期救治、药物及心理治疗、终生照顾和养护政策等还不完善,患者家庭要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需求比较迫切,亟需建立更加规范完善和切实有效的医疗保障体系。

  《通知》明确,扩大年龄范围。此前,各市重点保障的是0-6周岁残疾儿童对康复救治项目需求,没有与《关于建立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规定的法定年龄儿童有效衔接,本次新政策统一将年龄范围扩大到了0-17周岁,按此政策,全省新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将增加近2.6万人。

  提高待遇水平。仇冰玉介绍,虽然我省各市已将国家规定的康复救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由于没有明确必须纳入门诊慢性病支付范围,导致部分市门诊待遇保障还不到位,各市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此前,仅有6个市将孤独症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其他市没有纳入门诊保障或保障水平较低。本次新政策明确要求,将国家规定的29项医疗康复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并进一步要求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治疗费、必要的检查检验、药品等费用纳入医保门诊支付并参照门诊慢性病管理,按此政策,门诊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将达到65%左右,原来那些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患者,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个人费用负担。

  取消户籍限制

  参加我省医保即可享受待遇

  《通知》取消了户籍限制。记者了解到,此前,为了与残联康复救助政策衔接,此前部分市规定医疗保障对象必须是有本省户籍并参加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定程度上导致没有我省户籍的当地参保居民无法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新政策规定凡参加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儿童都可以享受待遇,取消了户籍限制,以让更多残疾儿童享受到我省医保政策的红利。

  完善支付方式。《通知》要求各市针对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需长期治疗、门诊和住院治疗相结合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按床日、按病种或按人头定额等方式支付。做好救助资金补助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协同保障作用。

  此外,规范定点救治。将符合条件的康复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保证患病儿童得到就近治疗。规范康复医疗机构定点协议管理,将康复效果、评估情况等纳入协议考核指标,与医保基金拨付挂钩,督促康复医疗机构提供规范有效的医疗服务。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