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博兴县法院原党组成员卞宝才被批捕:涉受贿等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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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滨州邹平市人民检察院6月28日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消息称,原博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卞宝才被依法逮捕。

  消息称,邹平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6月5日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虚假诉讼罪,依法对原博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卞宝才决定逮捕。 

  齐鲁网今年5月27日报道称,记者从博兴县纪委获悉,日前,中共博兴县纪委、博兴县监委对博兴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正科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卞宝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卞宝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群众纪律,侵害案件当事人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利用个人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个人职务便利,严重损害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和虚假诉讼犯罪。

  卞宝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个人理想信念丧失,不讲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权力寻租、以案谋私、知法犯法,损害司法机关形象,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博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博兴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博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卞宝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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