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凌晨3时28分,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二中队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东庄镇一单位门口,报警人称有个老人在地上躺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经初步勘查,老人驾驶三轮车系被其他车辆所撞,属典型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医院,民警了解到老人伤势严重,医生初步诊断为脑挫伤、颅骨骨折、肩胛骨骨折、肋骨大约断了6根。
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现场有三轮车上掉落的塑料桶,地上还有两个塑料帽,经分析塑料帽及对车辆型号的了解,初步认定,这是大货车上撞掉的,逃逸的车型为福田牌欧曼型号的货车,塑料帽为轮胎的螺丝帽。民警凭借丰富的知识,凭借这两个小小的轮胎螺丝帽,重点锁定了肇事车辆型号,对破案起了决定性作用。
回到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视频侦查,但案发现场周边最近的两处卡口均无存储照片和视频。
鉴于这种情况,民警只能舍近求远开展视频侦察,23日8时,中队长王珂召集中队部分民警辅警,部署案件侦破工作。鉴于部分卡口无作用的情况下,一是以案发现场向西继续延伸查找磁窑二中卡口由西向行驶的福田牌欧曼型号货车,时间段主要锁定在凌晨02:30分至03:20分之间。二是将此时间段经过二中卡口由西向行驶的所有车辆信息导出,电话联系,经过案发地点时是否看到事故的发生或有无事故现场。三是做好备用方案,如以上两点无作用的情况下,到东部新泰市交警大队调取兄弟单位的卡口资料。
民警调取了磁窑二中卡口由西向行驶的福田牌欧曼型号货车共七台,全部为蓝色,其他经过车辆近五十余台次。导出车辆信息后,由于车辆都已远离案发地,民警采取添加驾驶员微信,通过视频通话和拍发车辆照片,先期进行排查,然后在逐一见人见车排查。
民警重点对这七辆货车的驾驶员逐一打电话询问,了解经过案发路段时是否看到有无事故发生,前三辆货车驾驶员都说,称经过案发路段时看到路上有一辆三轮车和几个塑料桶在路上,而且都是绕过去的,但第四辆货车上的驾驶员李某却说:“昨晚是他驾驶冀A02**Y号货车由石家庄往费县方向送煤,车上就他和老板王某军两个人,在路上未遇到事故,现在在新泰某地”。民警接着又联系了后面几辆货车的驾驶员,他们也说看到了事故现场,这样一分析,第四辆车肇事嫌疑最大,事不宜迟,民警立即出发,同时让李某开车向新泰与宁阳交界处的东庄镇赶,中午14时,民警在东庄镇驻地找到了冀A02**Y号欧曼货车,经过比对,发现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两个轮胎螺丝帽与冀A02**Y号蓝色欧曼牌嫌疑货车右侧轮胎缺损部位一致,而且货车上还沾有红色漆片,与被撞三轮车的颜色一致,初步认定该车是肇事车辆。
而面对事实,驾驶员李某却一脸懵,声称自己说的都是实话,并没有开车撞人。
经过询问,李某回忆起当晚的经过,他驾车由石家庄到山东费县送货,晚上零点在济南长清下了高速公路后感到十分劳累,跟车的老板王某军提出替他开车,李某于是到驾驶室后排睡觉,民警在监控中也看到了这个画面,后来发生的事自己并不知情,李某的回忆牵出了车老板王某军,面对证据,王某军终于交待了肇事的经过,6月23日凌晨3时许,他开车由西向东经过东庄单位路段处,与同向行驶准备向北左转弯的一辆三轮车发生剐蹭,考虑到自己是B2驾驶证,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加之又是凌晨天黑,所以怀着侥幸心理一跑了之,没想到交警这么快就找上门来。
目前,王某军因肇事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且因为肇事逃逸、准驾不符两项严重交通违法,面临4000元罚款、拘留15日、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