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枣庄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研讨会在济南召开。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李学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山东省金融学会常务副会长董龙训,枣庄市副市长周宗安,青岛大学孙国茂教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研究处处长郑录军、副处长王森、李菡、副调研员王兆旭,枣庄市财政局副局长孙中礼,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刘中波、副局长王志、董浩参加会议。董龙训主持了研讨会。

  枣庄市政府副市长周宗安在研讨会上介绍了枣庄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在金融改革、普惠金融实践方面取得的成就。周宗安强调,枣庄市将继续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改革,按照“一年起势、三年初见成效”的目标,争取用五年的时间,探索设立集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创新体系等7大体系,加快推进普惠金融改革。

  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刘中波、副局长董浩对枣庄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进行了介绍,并结合枣庄市经济发展背景以及普惠金融试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董龙训、郑录军、王兆旭分别介绍了国内已经设立的普惠金融试验区的发展运行情况、取得的重要成果等,针对枣庄市普惠金融改革中“如何嵌入地方特色”、“怎样能围绕普惠金融进行制度创新”、“如何利用好现有政策”、“解决普惠金融服务下沉”等问题提出了建议。董龙训特别强调,一是对《方案》抓紧补充完善。二是在方案完善论证中要与央行多沟通多汇报,嵌入枣庄市开展普惠金融的特色做法,体现枣庄的进展情况。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枣庄市普惠金融的内涵和外延,围绕“两权”、“三权分置”、流转、规划、金融与其他产业融合等问题,解决普惠金融的实际问题。四是金融的创新不在金融本身,难点在于其他部门的支持接入。建议在省级层面争取向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汇报,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突破金融的困境。五是普惠金融仍然是金融,普惠金融试验区不能违背“金融三性原则”,普惠金融同样需要纳入监管。六是介绍省外的先进做法,争取省行、其他省在政策方面的经验支持,多汲取各个方面的经验,确保《方案》务实、可行、可操作。

  李学春提出,融资难融资贵已成为制约民营和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截至2018年末,我省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1万亿元,占全部贷款比重仅1/5左右,低于粤苏浙等发达省份;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3%,加上中间费用后综合成本在10%左右,渠道少、成本高以及审批慢等问题十分突出。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既要靠企业提高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要靠各级政府推动,发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应当在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方面有所作为。

  孙国茂对枣庄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结合乡村振兴、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国家和山东省的重大战略部署。二是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要与已有的试验区有所差异,决不能重复已有试验区的运行模式。三是普惠金融具有可获得性、便利性、成本可承受性和商业可持续性四大本质特征。

  孙中礼提出,枣庄市在试验区申创过程中,要利用好“政银保”、“风险补偿金”等现有政策,整合多方资源,全力推动各项申创工作。

  周宗安强调,此次研讨会为枣庄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设计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和宝贵的建议。枣庄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设计将积极吸收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在解决普惠金融服务下沉、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加快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和加强普惠金融研究等方面进行深入挖掘,扎实做好试验区申创各项工作。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