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资料图

  贿选当上村委会主任,敲诈勒索揽工程,当街逼迫举报人妻子下跪求饶……“最牛”村委会主任李晓庆栽了。

  由山东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青岛莱西李晓庆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近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李晓庆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每人每票300元拉票贿选村主任

  在青岛莱西市田格庄村,提起李晓庆的名字,村民们直摇头。他横行乡里多年,不听话就威胁恐吓,大家敢怒不敢言。

  1985年出生的李晓庆浮出水面,是在2010年田格庄村南187亩土地被确定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后。李晓庆及母亲有意控制、垄断该工程项目,遂谋划把持田格庄村村级组织、进而向经济领域渗透。

  2011年初,莱西农村两委换届。据村民证言,李晓庆以“每人每票300元”拉票贿选,当选田格庄村村委会主任。当时,李晓庆尚不是党员,为把持村级组织,该村党支部换届期间,李晓庆母子组织村里20余名党员到外地旅游、娱乐并实施贿赂,致使该村党支部书记职位流选。

  随后,李晓庆通过弄虚作假、拉拢收买等手段,违规操作入党。2014年12月,李晓庆连任田格庄村村主任并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

  此后,李晓庆在村委会内重新“洗牌”,陆续安排身边人分别担任村出纳、会计、青年书记及村民小组长,独霸村内事务。

  李晓庆母亲王某莲,人称“慈禧”,主要在幕后给儿子出主意。为长期称霸一方,李晓庆母子以发放辛苦费、许诺大干一场就可跟着吃香喝辣、帮助弄低价房、为组织成员提供抚恤等形式作为笼络手段,对部分人采取固定发放工资的形式,形成并最终发展为以李晓庆母子为首的有明确层级和职责分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有事随传随到”“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组织成员证言均显示,大家被要求听李晓庆母子的话,否则轻则谩骂,重则被扣工资或被撵走。

  封堵项目部20多天夺取千万工程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李晓庆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依托其经营的青岛华玉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玉汇公司”)及部分综合经营部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五年来,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1起,致10人轻微伤,影响恶劣。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看到,该案判决书内容显示多达18万字。

  该组织非法采矿。2013年至2015年间,李晓庆母子纠集并指使多人,在位于田格庄村西北处潴河老河道原挖旱沙形成的水域内,非法采砂3.8万余立方米。经鉴定,该水洗砂每方价值人民币41元,共计人民币159万余元。

  在强迫交易方面,2015年4月1日,某公司签订某小区施工工程合同,李晓庆母子预谋夺取该工程,指使多人,在小区绿化工地,采取言语威胁、谩骂、拳打脚踢、拖拽、持械威胁等手段驱赶、殴打施工人员。后李晓庆指使他人驾驶铲车铲泥封堵小区西门、开发商项目部20余日,对开发商、施工方持续施压。某公司被迫将合同标的额为人民币1013万元的工程转让给青岛华玉汇公司。经审核验收,该工程结算造价为人民币923万余元。

  当街辱骂威胁举报村民

  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民李某某多次上访反映李晓庆非法采矿、挪用公款、侵吞集体财产等问题,为此双方产生矛盾。

  为控制、报复信访人李某某,李晓庆指使姜某青伙同李某驾驶金杯面包车跟踪李某某。2013年10月26日中午,姜某青独自驾车寻找,在沿青岛南路行驶时发现李某某正在倒车,故意快速驾车撞击李某某驾驶的轿车,致使其车辆受损。李晓庆酒后和母亲等人先后到达现场,采取辱骂、言语威胁等手段,当街逼迫李某某之妻下跪求饶。这一事件被群众上传至互联网,影响恶劣。这一下跪事件后,村民对李晓庆都非常畏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晓庆、其母王某莲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对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6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5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李晓庆等11人当庭提出上诉。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如上裁定。

  延伸阅读:

  李晓庆等2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一审宣判

  2019年1月21日,由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晓庆等2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经过开庭审理,在莱西市人民法院大审判庭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以李晓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翠莲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2名组织成员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0个月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0年年底、2011年年初,李晓庆在农村两委换届中当选为莱西市望城办事处田格庄村村委会主任。2014年12月,李晓庆连任田格庄村村主任并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当选后,其在村委会内重新“洗牌”,独霸村内事务,导致田格庄村村级组织由其一人专断。李晓庆、王翠莲利用李晓庆取得的职务身份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披上了“合法外衣”。

  2012年,李晓庆、王翠莲为垄断该村老河道内河砂资源、攫取经济利益,先后指使并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以村委“挖平塘”的名义,在该村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犯罪,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自2012年12月至2017年10月,为维护组织稳定、扩大组织势力,实现在社会上长期称霸一方的目的,被告人李晓庆、王翠莲以给补偿、发放辛苦费、许诺大干一场以后就可以跟着吃香的喝辣的、帮助弄低价房、将强揽的工程交给组织成员经营、为组织成员提供抚恤等形式作为笼络手段,以要求听李晓庆、王翠莲的话、有事随传随到、有事汇报、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听话就扣工资等规约纪律作为管理方式和手段,并采取固定发放工资的形式,形成并最终发展为以被告人李晓庆、王翠莲为组织、领导者,其他人员为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有明确层级和职责分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期间,李晓庆、王翠莲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1起,致10人轻微伤,在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及周边企业、建筑领域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大。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广,在上级检察机关的具体指导下,莱西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全面梳理补充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从快提起公诉。指派一名副检察长领衔的5人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圆满完成指控任务,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原题为《山东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青岛莱西李晓庆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二审维持原判》)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