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县乡道交通安全管控水平,从2018年起,山东省财政积极筹集资金5亿元,分三年对全省重点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补助。日前,第二期补助资金1.67亿元已拨付到位。在资金管理分配上,省财政部门通过“三个坚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坚持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精神,由业务主管部门自主研究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细化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验收等,财政部门不再参与项目申报、验收等具体事务,将精力集中到支出政策的制定和审核上。

  坚持专家评审,绩效优先。设置项目规划、项目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保障条件、技术标准化、绩效产出6个一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细分为18个二级、42个三级评价指标。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和绩效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等次占70%的权重,各地财力状况、道路管辖里程和干警编制各占10%的权重,将补助资金完全按照因素法分配各市、县。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资金分配后,及时将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并面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公开了该资金的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原则和结果、资金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自觉接受各级监督。(通讯员 孔进 范凯 张磊)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