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山东卫视《调查》栏目“充电桩,难安装”新闻播出后,山东省能源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处室紧急召集发改、工信、住建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相关工作,深入分析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充电桩,难安装”等民生热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抓好政策落实,抓紧解决热点问题。

  从全国看,小区充电桩落地难问题是普遍性难题。对于山东省,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未出台完善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部分市、县政府落实统筹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全国统一的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无法执行,国家和省级层面的已有政策落实不到位。同时, “十三五”期间各项补贴政策“强车弱桩”,各类资本投资充电桩动力不大,积极性普遍不高,没有统一的车桩信息互联互通平台。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和矛盾焦点,山东省能源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组成调研组,于4月底已专门赴福建(福州、厦门)、广东(深圳)进行了调研学习,学习借鉴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特别是在居民小区内、公共区域建设的经验做法。

  在已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压实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执行监督,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调研学习收获,山东省能源局将积极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加紧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快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山东省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加快推动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住建部门将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配建,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物业经营许可、停车场经营许可中,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与现行管理政策不符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政策修订,为公共、民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绿色通道。

  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选址规划

  压实各市县政府统筹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规划部门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城乡、交通、土地利用等规划的衔接,参照加油站、加气站规划,给予充电站集中建设整体规划布局和用地规划支持。建立完善各类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政策和管理标准,规范场站配套设施建设配置标准,稳定充电运营商的投资、经营预期。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源头管理

  按照“谁审批,谁备案,谁负责”原则,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属地安全管理。理清安全监管职责,公共直流快充桩作为电力系统配网设备,纳入电力专项安全监管,私人慢充桩作为民用家用电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相关业务归口部门,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依托新能源协会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