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4月 18日讯(记者徐英淦实习记者刘辉)昨日晚间19时,天桥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堤口路附近小区展开了违法养犬的整治活动,针对无证流浪犬进行了统一处理。

  鲁网4月18日讯(记者徐英淦 实习记者刘辉)昨日晚间19时,天桥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堤口路附近小区展开了违法养犬的整治活动,针对无证流浪犬进行了统一处理。

  整治行动从17日晚7点开始,到晚8点半结束,持续了一个半小时。据民警介绍,整治内容主要针对无证养犬、未年审养犬和遛狗不栓绳的违规行为。根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第28条规定,对无证养犬的行为将处以两千元的罚款,并处以没收犬只的处罚;对养犬不栓绳的行为将进行口头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据悉,今日没收的犬只将移交给济南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

  “春季以来,天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存在违法养犬行为,我们结合日常工作对违规养犬的重点区域进行了摸底调查,今天我们对堤口路辖区沿街小区进行了整治,此后,我们还将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整治,在此也提醒各位爱犬市民,一定要按照规定饲养犬类,及时对爱犬进行登记年审,也尽量不要在公园等人群密集的场所遛狗,以避免给自己其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本次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天桥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李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