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4月10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孙承源) 4月10日,记者从烟台海关获悉,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9年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预计2019年全年,自烟台海关辖区进境旅客和邮件所有人将减征税款800万元,消费者受益明显。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9年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

  税率调整后,邮寄进境物品的免税额度明显提高,需要缴纳的行邮税显著降低。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第一款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以邮寄进境物品为例:

  原税率为15%的物品,免税额度为333元。下调到13%后,免税额度增至384元,免税额度提高了51元。原税率为25%的物品,免税额度为200元。下调到20%后,免税额度增至250元,免税额度提高了50元。

  进境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及邮寄进境物品超过免税额度,税额变化如下:以奶粉为例,原适用15%的税率,现适用13%的税率,若申报1000元的奶粉,需缴纳税金由150元降至130元,税额降低20元。

  以挎包为例,原适用25%的税率现适用20%的税率,申报一只4000元的挎包,应缴税金由1000元降至800元,税额降低200元。

  预计2019年全年,自烟台海关辖区进境旅客和邮件所有人将减征税款800万元,消费者受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