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22日讯 如今,为中小学生“减负”已经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为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校外培训学杂费专用账户及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根据意见,首先在硬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不得少于200平米,不得租民房及中小学校舍及场地;在资金监管上,拟探索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最低余额及大额资金流动,并要求各地建立负面清单,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也规范校内办学,落实作业分层布置制度和每日作业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但严禁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在职教师不得从事课外有偿补课,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中小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所有这些,目的就是要切实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为保障落实,要求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情况作为重要督导评估内容,评估结果列入对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