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有117万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标准均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

  民政工作事关基本民生保障,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作用。近几年,山东不断完善兜底保障政策机制,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兜底扶贫长效机制。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7万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年4583元,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临时救助标准由城乡低保标准的3-6倍提高到城市低保标准的6-12倍,实行急难情况24小时先行救助,小额救助乡镇直接审批。

  同时,山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组织开展省管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双百扶贫行动”,截至目前,70余家省级社会组织已展开行动,走进菏泽、临沂、聊城、泰安4市20个深度贫困县100余个贫困村与省选派第一书记进行对接,开展实地调研,研究专项扶贫行动及项目;围绕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开展了“急难救助”项目和“精准扶贫·慈善助残”项目。省慈善总会支出善款600万元,专项帮扶脱贫任务比较重的20个县(市、区),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急难事项临时救助。

  今年,我省将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力度,在汇总分配省以上财政、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政领域资金时,对深度贫困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加大项目扶持,在推动实施“十三五”民政相关规划、安排民政领域项目时,优先考虑、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的养老服务设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城乡社区建设、殡葬设施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