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13时许,济南长清区张夏街道办事处井字村北山发生山林火灾,火势蔓延较快。为了尽快扑灭大火,100多人和两架消防直升机前往救火。经过调查,原来是有人点燃荒草引起的。

  记者从长清公安了解到,当时接警后,分局张夏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长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迅速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调集组织消防、灭火专业队伍、干部群众等一百余人及消防直升飞机两架赶赴现场增援灭火。至当日18时50分许,明火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具体过火面积正在查验之中。

  火灾发生后,长清区公安分局组织刑警大队、张夏派出所与森林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开展现场勘察和走访调查工作,并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珍(女,65岁,张夏井字村人)。经查,刘某珍对其点燃案发地山林荒草灭虫时,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18日,刘某珍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已移交济南市森林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进一步侦查。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目前已进入春季森林火警高发期,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山林地区,禁止在山林地区进行任何明火作业,发现火情后要及时拨打110或119报警,当地村(居)委会或其他社会单位会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切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生活日报记者 李培乐 通讯员 李猛费聿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