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上,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35件,大会将其中16件符合议案条件的作为代表议案处理,在这16件大会议案中,菏泽代表团赵胜利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

  赵胜利等10名代表在议案中指出了当前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无法落实。在提倡独生子女政策期间,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如有的市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到每月100元等。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一些县区将奖励费降低到了10元。

  议案也提出了外省的一些好的做法,其中就包括部分省市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到每月200元。8个省规定了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时可以有7-15天的带薪护理假,这既是奖励,也是应对老龄化的积极措施。

  议案建议,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将原来“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10元的奖励费”提高至“不少于200元”。

  此外,议案建议增加“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20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独生子女父母伤残的,参照国家和省特别扶助规定标准给予特别扶助”。

  赵胜利等10名代表还建议,增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不到位或者奖励扶助不落实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执法机构对独生子女父母或奖励扶助对象所在单位或属地乡镇(街道)法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条款。

  另据了解,截至2月17日16时30分,本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49件,与改作代表建议处理的19件议案,一并交有关部门和组织研究办理,及时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