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济南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预报,这波污染将会持续到16日。17日起,随着扩散条件的转好,污染过程也会缓解。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4日至16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其中山东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连续3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按照国家区域应急联动部署和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济南已于12月13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13日24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在应急期间,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的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搅拌等室内外作业。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非煤矿山露天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作业。

  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全面限行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营运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开槽机、桩工机械、起重机、发电机等)停止使用。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工业企业按照济南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要求实施错峰运输。

  除济南以外,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已相继发布橙色预警,日照市发布黄色预警。

  根据分析,这次污染主要是受小风、高湿和污染物区域输送的影响,15日-16日污染最重,17日起,扩散条件稍有好转,污染过程有所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