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开发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某小区一位女士报警称:有一名陌生男子凌晨两点非法侵入其位于5楼房间的卧室内并摸其脚部,后男子逃跑了。据报警女士反映:自己通常将家里的备用钥匙放置于与楼道相通的卫生间小窗户外侧,以免自己出门时忘带钥匙开不了门,在陌生男子进入其住宅内的前两日,放置于窗户外侧的钥匙不见了。

  民警到达报案女士居住的小区展开实地调查,通过调取楼道单元口的监控录像及报案女士的辨认,很快民警就锁定了居住在同单元3楼的一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即将男子传唤至派出所,在一番讯问下,该男子很快承认了自己偷拿该女士放在卫生间窗户外侧的钥匙并在案发当天凌晨2点,进入该女士房间内摸其脚部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目前,这名男子已因涉嫌猥亵被开发区分局行政处以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