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居住面积从3.31平方米增至如今的36.27平方米,一代又一代烟台百姓实现了安居、宜居、乐居的“三级跳”——那场于1987年在烟台率先打响的住房制度改革,让烟台百姓受益至今,也让烟台市先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等多个含金量高的荣誉称号。

  “‘统一建房,统一分房,低房租,高补贴’,这是建国以后延续30多年的城市住房政策,到改革开放后,其弊端日益显现出来。”11月14日,时任烟台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的谭业清向记者讲述起那段岁月。

  1984年1月,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座谈会召开,确定成立国务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选择一批私房比例小、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小城市进行试点。3月15日,在全国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正式确定烟台、唐山、蚌埠作为全国房改首批试点城市。

  烟台试点房改,怎么改?

  “烟台明确提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理论模式,将原来福利性实物分配改变为商业化的货币分配。”谭业清说。经详细测算、调查摸底、3次大的模拟运转后,烟台于1987年8月1日在全国各试点城市中率先出台房改方案。

  最终,烟台房改思路确定为“提租发券,空转起步,滚动前进,逐步过渡”。简单来说,就是“提高房租,增加工资,把房子卖出去”。公房租金从原来的0.17元/平方米提高到1.28元/平方米的准成本水平。考虑到大幅提租,老百姓承受不了,按标准工资23.5%的系数给职工发住房补贴券。

  如此一来,多住房多拿钱。过去占着两套以上住房的人,开始大量退房,住房面积大的人,也纷纷要求调换小房。租金提高,资金回笼,回收来的租金,35%作为市住宅周转基金,65%归产权单位,用于住宅的维修和再生产。

  在提高租金的同时,烟台市还出台措施鼓励买房。房价定得低,市民可向银行申请低息贷款,可首付30%;首付超过30%的,每超过10%,可按购房总额优惠2%。

  1987年10月22日,潮水般的人群涌进烟台市文化宫广场。烟台住房交易换房大会正在这里举行。“在当时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的中国,这个事件影响很大。”谭业清回忆。交易会4天,个人买房达145套,还有3000多人踊跃申请买房,私房交易量超过了烟台此前历史最高成交量的5倍。

  这次交易会给烟台的冲击是多元的。房地产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一年后,达到65家。与之相伴的是,作为全国第一个成立的住房储蓄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现恒丰银行的前身)也迅速壮大。旧城改造随之启动,烟台房改第一个实验区民生小区拔地而起。

  到1988年底,烟台初步实现了房屋建设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房管局不仅不用财政拨房屋修缮费了,还可提供1000万元的建设资金。房改前,烟台城市人均住房面积不到6平方米;4年后,这一数字增加到8.27平方米。

  或许正是有了率先打响全国房改“第一枪”的勇气,此后,烟台在住房制度的建设上一直走在前列。围绕“让居者有其居,居者优其居”的目标,烟台近年来的住房制度改造不曾停歇。

  2014年1月,烟台推出“三房合一、租补分离”的住房保障新模式,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房大并轨”,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2016年这一住房保障模式被中央改革办、住建部在全国推广。

  今年7月15日,烟台进一步取消保障房配建制度,推行保障房租金减免方式,优化申请审核程序,加强保障后续监管。截至11月底,市中心区房屋租赁补贴累计发放达311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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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7.6平方米,农村为42.5平方米。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去年,我省房地产开发投资6637.2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住宅投资4929.5亿元,增长5.1%。房屋施工面积63563.2万平方米,增长6.0%。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6742.1万平方米,增长5.9%。竣工面积8429.1万平方米,增长2.1%。其中,住宅竣工面积6406.5万平方米,增长0.8%。商品房销售面积12813.2万平方米,增长8.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1201.0万平方米,增长5.7%。

  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全面完成。2017年,我省棚户区改造开工80.4万套,基本建成64.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3.2万套。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