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组织赌博性质的“斗犬”活动、不得随意抛弃犬只和犬只尸体……近日,山东聊城市政府发布关于市驻地城区文明养犬的通告。

  根据通告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犬绳不超过3 米;在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怀抱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乘坐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怀抱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不得携犬或者放任犬只在公共水域内洗澡、游泳;及时制止犬吠和攻击行为;随身携带清除犬粪用具,及时清除犬粪。

  南都记者此前从世界动物保护协会了解到,中国狂犬病死亡人数居全球前列,与大量的流浪犬未得到妥善管理、狂犬病疫苗接种率偏低密切相关,而70%-80%的流浪犬都是由于养犬人不负责任的遗弃。

  此次通告对前述行为作出了规定,养犬人应当定期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并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随意抛弃犬只和犬只尸体。

  对于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通告规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

  通告还对利用犬只进行赌博活动作出规定。不得组织或参与“斗犬”活动,组织赌博性质的“斗犬”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相关部门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服从管理,积极配合执法。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詹晨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