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两女童陈尸枯井案”当事人向警方申请赔偿遭拒

  8月9日,“唐山两女童陈尸枯井案”当事人廖海军及其父母(已故),被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8月27日,廖海军向迁西县公安局提交了一份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2956360元的赔偿申请。11月13日,廖海军收到迁西县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称其工作人员对廖海军继父廖友刑讯逼供造成身体伤害事实不成立,因此不予赔偿。

  黄玉秀代理律师王飞表示将继续向唐山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根据廖海军案再审判决书显示,1999年1月25日,廖友被第一次讯问,次日15时30分廖友因创伤中毒性休克、急性肾衰、左上臂左肩背部、腰骶部、双臀部、双大腿后外侧软组织挫伤、代谢性酸中毒,病危住院至同月28日,同日9时因急性肾衰转院治疗至同年3月6日。唐山市中院表示不能排除侦查机关对廖友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廖友的供述依法应予排除。

  新京报此前报道,1999年1月19日,唐山市新集村两女童陈尸枯井。随后,17岁的廖海军被警方带走调查。

  2003年7月9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廖海军在家中将两女童杀害,并在其父廖友、其母黄玉秀协助下,将被害人尸体抛入废井内。法院判决廖海军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廖友、黄玉秀也均因“包庇罪”被判5年。

  黄玉秀期满出狱后多年申诉。2009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指令再审决定书》,指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同年11月25日,河北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同时将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发回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018年8月9日,唐山中院再次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判决三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