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早上7时许,一辆鲁B牌照的小轿车途径沈海高速胶州收费站时,因行迹可疑被正在站岗执勤的同三大队四中队民警拦停。就在驾驶员孙某打开车窗的一瞬间,一股浓重的酒味从车内飘来,民警遂即对孙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测试值显示为6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看到检测结果后,孙某当场紧张起来向民警们求起情,希望能够“照顾一下”,后被民警当场回绝。等到细看民警开具的处罚凭证后,孙某对于自己的冒失行为更是后悔万分。

  经了解得知,孙某昨天在黄岛区参加单位组织的考试,因考试成绩不错晚上便多喝了几杯酒庆祝,之后便回到临时住地蒙头大睡。由于礼拜一还要回单位上班,孙某在早上还未醒酒的状态下便私自驾车赶回胶州,结果在临下高速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酒驾行为。

  依照相关处罚规定,孙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