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冷,但是目前还没有供暖,可能大家的室内加热器,也就是电暖器已经用上了,不过,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最近查处了1批次不合格的电暖器。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对全省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室内电加热器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发现,山东善德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这个项目要求,重量在3千克以上的电暖器其电源外部连接软线,需要使用53号线。

  山东省质检院电器所消费电器部部长王洪建介绍,实际上它用的是标号52号线,这两个区别主要是53号线电压等级是300伏到500伏,52号线的是300伏,如果说长时间使用的话,52号线比53号线相比,可能更容易损坏,损坏以后可能造成漏电现象、老化现象,对人造成触电危险。

  专家告诉记者,室内加热器最为重要的检测项目是功率,检测人员对一个标示600瓦功率的电暖器进行检测,按照国标要求,这台电暖器的功率应在540W-630W之间,否则不合格。

  “假如功率过大,可能会产生耗电过多的情况,功率过小,那么它的制热量会明显低于消费者的预期,使用时温度达不到一定要求。”山东省质检院电器所消费电器部工程师李雷鸣表示。

  之所以出现不合格产品,专家认为,是因为这家企业质量管控体系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山东省质检院电器所消费电器部部长王洪建认为,企业或对产品的标准不熟悉,认为只要截面积达到了就可以,使用了52号线,从成本上来讲,52号线比53号线要便宜点,也有可能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使用的52号线。

  针对不合格产品,山东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企业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对涉事企业监督抽查力度,防控风险发生。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