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消息,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验收工作要求,山东拟对青岛、潍坊两个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开展一次水产品专项监测,11月15日前完成抽样工作,承检机构于11月25日前完成检测工作,分析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监测范围:青岛、潍坊市水产品养殖生产单位。计划监控抽样40个,每市抽样数量为20个。在同一池塘或养殖池等只能抽取1个样品,每个被检单位抽取同一品种数量不超过2个,样品总数量不超过4个。

  监控种类:海、淡水产品共19种主要养殖种类,主要包括海参、大菱鲆、牙鲆、半滑舌鳎、鲽类、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三疣梭子蟹、中华绒螯蟹、中华鳖、草鱼、鲢鳙鱼、鲤鱼、鲫鱼、乌鳢、鲟鱼、罗非鱼。

  青岛、潍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承检机构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抽检单位科学合理、确保样品代表性。未经省农业农村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使用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