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是候鸟大规模迁徙的季节,局部地区非法猎捕和经营利用候鸟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候鸟种群安全。

  11月1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我省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并决定于10月30日至12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本次行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从野生动物保护、森林公安等部门抽调专人,对辖区内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及经营利用场所、流通环节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乱捕滥猎案件多发地、非法经营利用场所,排查区域包括景区、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以私营业主承包或租赁的山头、林地、荒地等。

  (一)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监测巡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域内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划定保护责任区,明确负责机构、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强化野外巡护和看守,依法制止和惩处非法猎捕候鸟、破坏鸟类栖息地、干扰鸟类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并组织收缴、清除鸟网、陷套、毒饵等非法猎捕工具。特别是对违法持枪作案、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或大规模猎捕候鸟的案件,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和森林公安要集中力量进行查处,予以重点打击,摧毁犯罪团伙,坚决遏制住非法猎捕鸟类违法犯罪的猖獗势头。

  (二)排查鸟类经营利用场所。一是积极推动建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部门间执法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沟通和服务作用,加强部门间执法信息交流,深挖违法案件线索,彻底斩断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利用候鸟的利益链条,形成多部门联合打击的高压势态。二是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的监督检查,将农贸市场、餐馆饭店、花鸟商店和网络信息平台作为执法监管重点,对发现有经营野生动物及产品行为的,严格核实来源,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惩处,切实做到一追到底,决不姑息纵容,彻底斩断“黑色产业链”。

  (三)加强鸟类流通关节监管。一是强化对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周边社区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来往交通要道的野生动物运输活动的检查力度,对发现违法猎捕和运输野生动物以及出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要予以严厉查处。二是积极协调运输、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切实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对非法运输、网络买卖候鸟行为进行检查,特别是针对案件多发航班和多发线路,提高检查频率,实现对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整治。

  此外,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合肥专员办派出督导组,对重要的候鸟集群分布区、迁飞通道和非法经营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开展监督检查。对乱捕滥猎、非法经营等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或者舆论反应强烈、行动不力的,将严格追究责任,有效根治执法懈怠等问题。

  (新锐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