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0月29日讯 记者28日从济南市公用事业局获悉,主要热企将于11月1日陆续点炉升温。另外,腊山热源厂二期3台水煤浆炉预计11月底将建成具备运行条件,满足西南片区的供热需求。

  “目前各供热企业已存储燃煤69万吨,按照上一采暖季集中供热煤炭消耗量估算,已达到不少于30天的供热用煤储备量。”市公共事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气渐冷,11月初,各具备条件的自有热源厂将开始点炉升温,备用热源达到备用状态。“目前华能黄台电厂、华电章丘电厂、浆水泉热源厂、莲花山热源厂、东新热电厂市区5处主要热源,唐冶热源厂、轻化热源厂2处调峰应急热源,27处新能源热源及章丘、商河、济阳热源及管网均已做好供热运行准备。”

  主要负责东城供热的济南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10月31日将完成所有一次网、二次网冷运、管网平衡冷调节及用户过滤网清洗。11月1日至7日,对具备条件的自有热源厂开始点炉升温,备用热源达到备用状态。主要负责西城供热的济南热电有限公司也表示,除正在建设的项目外,已全面完成检修改造,目前已进入分部冷调阶段,会做到11月1日随时点火升温、15日按时达标供热。这意味着,最快本周部分锅炉将点火升温。

  清洁能源取暖最高补贴为每户3200元

  分户式壁挂炉每户补贴1200元

  根据济南市公用事业局最新统计,今冬全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9亿平方米,其中城区达1.55亿平方米。今年,还新建改造华龙路、电建路、生产路北延、经十一路等130公里热力管网。目前,舜耕路汽改水正加快推进,历山路汽改水改造已接近尾声。浆水泉、莲花山热源厂改造以及济钢能源站、北部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正按计划推进,本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改造。近两年,随着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的实施,目前城区工业余热、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供热占比超过了40%。今年全市城市(县城)计划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01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计划新增清洁取暖户数3.89万户。目前,城市(县城)已开工1242万平方米,完工102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已完工22281户。为此,全年燃气管网建设计划也加速进行,目前已完工98.8%,今冬燃气调峰储气能力将大大增强。

  附:济南市2018年清洁取暖资金补贴标准↓

  集中式清洁能源供热

  采用集中式燃气锅炉的,统一执行1.71元/立方米的优惠气价,采暖期结束并经第三方审计用气量后,将用气最终结算价格(最高不超过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基准价格)与1.71元/立方米之间的差价补贴至燃气企业,对供热企业购买使用非本市特许经营燃气企业管道燃气供热的,可直接补贴至供热企业。

  采用集中式电供热的,采暖期结束并经第三方审计用电量后,将运营单位与供电公司结算价格与优惠电价(平电0.5元/千瓦时、谷电0.25元/千瓦时)之间的差价补贴至运营单位。

  依据有关规定列入台账的既有集中式清洁能源供热项目一并享受优惠气、电价补贴政策。

  分户式壁挂炉采暖

  1。设备购置补贴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或垫资单位。

  2。采用分户式壁挂炉的用户采暖期内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按照城镇居民用气价格的第一档价格执行;采暖期结束后,用气运行补贴按照12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

  3。依据有关规定列入台账的既有分户式壁挂炉采暖用户享受用气运行补贴。

  分户式电取暖

  (一)补贴范围。采用空气源热泵、家用电锅炉、发热电缆、碳晶板取暖的用户。

  (二)补贴政策。

  1。设备购置补贴按照购置碳晶板据实补贴且不超过2000元/户,空气源热泵、家用电锅炉、发热电缆20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或垫资单位。

  2。采暖期结束后,用电运行补贴按照12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

  3。依据有关规定列入台账的既有分户式电取暖用户享受用电运行补贴。

  除与集中供热大管网联网联供、无法明确具体区县的集中式清洁能源取暖项目(含2017年项目)和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的补贴资金由市级承担外,上述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市、区县(含济南高新区)两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承担。

  (闪电新闻编辑高亚南 柴慧娟 综合济南时报 齐鲁网 济南政府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