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0月23日讯 年逾六旬的彭某,多次在人多时伸出贼手,27年内先后“十三进宫”。10月23日,彭某因在菏泽火车站盗窃一部价值300元的手机,被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说到被告人彭某,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的法官对他并不陌生。2016年7月28日他就曾因在济南铁路局菏泽站出站口窃取旅客手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而这位小偷年逾六旬,却仍频繁盗窃不思悔改,竟然有着连续27年的违法犯罪纪录。

  1991年5月,彭某由于囊中羞涩,一时起了贼心,因扒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从这时候起,彭某便在违法犯罪这条路上渐行渐远,隔三差五不断盗窃。二十余年间,彭某长期在人流量大的车站、医院、饭店等场合实施盗窃行为。

  2018年6月22日,距上一次刑满释放仅不到两个月,彭某再次于菏泽火车站自动闸机验票口外,扒窃等候验票的旅客放在右侧裤兜里的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00元。由于彭某的行为构成扒窃,不论窃得财物多少,都构成犯罪。法院审理认为,彭某系累犯,从重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医院、火车站、餐厅等公共场所人流量大,大家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一定要多留意身边的陌生人,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以防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记者 李立红 通讯员 司玮婧 宋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