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0月22日讯 近日,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其中,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或者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大众网记者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获悉,为及时、有效惩戒失信主体,督促、警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信用主体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认定部门)应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联合惩戒。

  据了解,存在以下行为,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