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东营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发布。东营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范围和对象、申报条件、管理及待遇等关注度较高的问题都有了明确的答复。根据市人社局工作计划,首批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将于11月底前开展申报。这也是在全省率先开展的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对职业农民从事农村生产经营的能力水平进行科学权威的评价认定,将选拔培养一大批“土专家”“田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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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方案,评定专业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评定对象主要是东营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初步开展职业农民初级、中级职称评定,职称名称分别为农民助理农艺师、农民农艺师。

  职称评定破除唯学历论文倾向,坚持业绩能力导向,重点考察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对获得职称的人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明确其权利和义务,纳入乡土人才专家库管理,提高他们的职业荣誉感。

  作物蔬菜类。粮食、棉花等作物面积200亩以上;蔬菜、瓜果露天面积30亩以上或设施面积10亩以上;食用菌、药材等固定面积20亩以上。

  经济林果类。林业苗圃面积100亩以上;保护地栽培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苹果、桃、梨等经济林基地面积30亩以上。

  畜禽养殖类。养殖场(区)须饲养档案、免疫档案齐全,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按标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且达到以下规模: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量100头以上;肉鸡或肉鸭年出栏量50000只以上;蛋鸡或蛋鸭存栏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量100头以上;羊年出栏量500只以上;兔存栏量3000只以上。

  水产养殖类。淡水池塘养殖面积50亩以上,海水池塘养殖面积3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水库养殖面积500亩以上。

  农产品加工类。创办或参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初加工,能带领一定数量的农户进入产业链条增产增收。

  农业社会化服务类。创办或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能为生产主体提供生产、销售等服务。

  在管理及待遇方面,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取得职业农民初级、中级职称的个人,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有一定比例成员取得职业农民职称的,作为优先认定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称号的重要依据。

  “今天的农民已经完全不是过去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们绝不仅仅满足于生活上的温饱、物质上的富足,也追求精神的满足、社会的认同。尤其是一些具有一定科技知识和生产经营水平的新一代农民,生产经验丰富,带动力强的农民“土专家”,树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人才的良好形象,将会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东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

来源:大众网爆三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