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0月16日讯 16日,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称,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韩红光因对下属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被问责。大众网记者了解到,韩红光分管领域内多名干警在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处置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收受贿赂等严重违法行为。

  2009年至2017年,时任冠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韩红光在分管刑警大队、法制大队工作期间,分管领域内多名干警在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处置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收受贿赂等严重违法行为。韩红光监管失职,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冠县纪委将韩红光上述违纪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冠县监委给予其撤职处分。 

  2018年4月12日,引发网友关注的吴学占团伙涉黑犯罪一案开庭审理,5月11日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9项犯罪一案一审宣判,吴学占获刑25年。6月29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李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