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0月10日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公证领域建立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无特殊情况不得要求当事人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目前,全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共取消53项证明材料。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说,9月10日,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 推进减证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作为该《通知》的配套文件,9月10日,省公证协会还印发了《关于建立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全省“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服务的任务和要求。一是公布全省“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清单和试点公证机构名单;二是公布全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提升服务效能;四是建立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五是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建设;六是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减免特殊群体公证费用;七是努力提升公证服务质量。《通知》要求,各试点公证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本公证机构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通知》公布了全省“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清单和试点公证机构名单,对暂未列入“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公证机构,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展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公布了全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共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可以通过当事人承诺方式或信息共享核实解决的证明材料53项,研究编制了全省办理各类公证事项所需的37类114项证明材料清单。

  建立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最先接待当事人公证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告知自己的姓名及职务,及时受理或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全权负责为当事人办理或引导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明确具体,一次性告知清楚。无特殊情形,公证机构或公证员不得要求当事人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通过利用山东法律服务网和我省公证信息平台,积极推动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的服务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开通掌上办证业务,进一步将公证服务关口前移,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咨询、预约、材料预审等环节。积极开通POS机、微信、支付宝等各类在线支付平台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支付服务。

  此外,《通知》还要求要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减免特殊群体公证费用,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要建立健全公证服务评价体系,在坚持传统的办证满意度回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全省公证信息系统开通办证“一案一评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定期公布全省公证机构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标。(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