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药监局今天发布2018外卖抽检情况,全省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2278家,抽样检测外卖食品2070批次,共27批次食品检验不合格。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2018年山东省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工作方案》(鲁食药监食三〔2018〕43号),7月上旬至8月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网络餐饮外卖监督检查行动。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网上检查和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抽查检测相结合的形式,分县级局集中开展检查、严查违法行为、市和县级局分别上网公布检查结果、向平台通报检查情况、省和各市局飞行检查等步骤开展。全省每个县(市、区)局分别选取本地网络订餐销售额较大的10家以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全省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2278家,抽样检测外卖食品2070批次,共27批次食品检验不合格,抽检合格率98.7%。其中,烟台不合格批次最多达12批次,67家企业被责令整改。而临沂市被责令整改的企业最多达178家。

  检查发现,部分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存在未在美团、饿了么等网络平台公示量化分级信息、主要原料名称,经营地址变更未及时更新等情况;个别单位还存在索证索票不齐全、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储存不规范、培训记录不全等问题。全省共责令整改1004家,行政处罚30家。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违法行为制止报告等相关制度落实。

  二是压实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坚持线上线下联动监管,重点检查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餐饮食品安全保持一致等。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倒逼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履行法定义务。四是鼓励广大消费者、媒体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