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淄博市纪委公开通报了两起基层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
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白家寨村党员、村主任王保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放纵、包庇涉黑涉恶势力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今年6月至7月,王保利授意村民聚众围堵在本村土地上施工的机械,阻拦施工,造成损失。周村区纪委给予王保利开除党籍处分,其担任的村主任职务免除工作正按程序办理。
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东坞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斯刚,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并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2013年3月至4月,某房地产公司进驻东坞村开发楼盘,杨斯刚笼络多名有犯罪前科人员,在工地成立“基建办公室”,控制建筑材料供应、机械设备租赁、垃圾清运和零工使用,并以高价向工地输送建筑物资、机械、人工,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周村区纪委给予杨斯刚开除党籍处分,其担任的村主任职务免除工作正按程序办理。
通报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题线索收集、管理和处置力度,紧盯重点领域,主动出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