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稽查人员例行检查时,在济南火车站附近经一路公交站牌处发现有出租车停靠。当稽查人员让该名出租车司机出示证件时,对方声称没有。

  在稽查人员告知该名出租车司机此处不允许停车载客时,该名驾驶员边继续揽客,边叫嚣恐吓稽查人员,并放狠话“我想杀人!” 。

  9月3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交通委获悉,经研究,对涉案企业济南振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腾某做出以下处理:责令振储公司解除与涉案人员的劳动合同,将腾某列入出租行业不良记录名单,终生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依法核减振储公司经营指标4个。

  公安机关依法展开全面调查,根据调查询问、现场视频等证据,确定腾某在公共场所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