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8月16日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要求,工程所在地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审批材料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勘查、复审、审定等工作,出具涉路工程建设许可手续,项目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缴费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立平说,省交通厅将《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向各市公路管理机构作专门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压缩审批时间,做好服务工作。工程所在地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审批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勘查、复审、审定等工作,出具涉路工程建设许可手续,项目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缴费工作。

  强化督促检查,积极配合省经信委等部门对方案落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方案部署落地见效。(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