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5号夜里十点多发生的一幕,当时被告人刘某酒后驾驶一辆奥迪轿车,沿二环东路行驶至七里堡附近时,遇到交警查酒驾。

  刘某显然心里有鬼,拒不配合交警的检查。刘某继续驾车,闯卡后沿二环东路行驶至七里堡路口西南角时,与刘某孙某停放的两辆电动三轮车和两辆二轮电瓶车相撞。

  当时刘某车速太快,一脚油门冲进了七里堡附近的一家超市,将超市的玻璃窗撞坏!

  刘某静脉血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8mg/100ml。经鉴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以后,刘某和同伴于某不仅没有意识酒后驾驶的危险,竟还将责任推给了交警,并不停狡辩。

  “主要是你们的破胎器,要不是破胎器的话,车就刹住了。车爆胎之后我才发现,我根本就没有发现交警。”

  据了解,事发当时,车上的副驾驶于某,驾驶证逾期未审,而当时开车的刘某年仅21岁,还是附近高校一名大三学生。

警方在在检查的时候,还在车里发现了一些违禁光盘和一个注射器针头。警方在在检查的时候,还在车里发现了一些违禁光盘和一个注射器针头。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签署了认罪具结书,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历城区法院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了本案。刘某因危险驾驶罪,宣判一个月十五天。

  对于判决结果,刘某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之后被告人刘某将被送往济南市看守所执行刑期。